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

創意團隊的合作模式

創意團隊的合作模式
雖然我是用設計師的角色當成出發點,但我建議身為客戶、或是做企劃工作的朋友也可以看。桑河內部的團隊分工,大致分為「媒體、企劃、設計、程式、其他」。我認為要把案子做好,最重要也需要密切合作的單位是「企劃(Planner/Producer)和設計師(Designer)」,因為企劃負責想案子,設計師負責做案子。我相信,一個好的設計(活動)(廣告)提案簡報和規劃,若單單只靠企劃人員,常常會不夠周全,所以必須加入設計師的創意和協助。甚至必須加入客戶的合作和協助,我覺得客戶本身提供的想法和資料,在企劃創意靈感的誕生過程中,也非常重要。但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讓「企劃、設計師、客戶」三者從創意一開始就合作,就要想想是哪裡出了問題?
全文........

沒有留言: